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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瓷股份: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10-26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上述事宜。前述现金管理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
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
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
董事会授权许君奇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
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
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投资范围、预计的年
化收益率(如有)、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
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将严格执行审慎的投资原则,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评估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任何风险因素,公司都将及时采取相
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提出质疑并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影响资金安全的风
险,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的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审计;

    5、公司将严格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
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
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专门会议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运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
施的,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
低的投资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该项决策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