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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臣实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26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决
定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或“本次会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2024
年7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6 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
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399 号湖南丽
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九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2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
      1.00                                                       √
                   报规划>的议案》
      2.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3)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第 1 项和第
2 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 年
—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
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
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东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

                                       3
卡、持股凭证。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
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送达)。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399 号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399 号湖南丽臣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410100

    联系人:刘曾辉

    电话:0731-82115109

    传真:0731-82115168

    电子邮箱:liuzhu122_cs@126.com

    (五)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一。


                                     4
     五、备查文件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
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6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8

    2、投票简称:丽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6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二: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受托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   意      对      权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
     1.00                                              √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
     2.00                                              √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8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请加盖骑缝章)。




                                  9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4年8月6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丽臣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21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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