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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食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4-04-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青岛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核查工作

    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采取查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
控制制度、抽查内部控制过程记录文件,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等沟通
等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
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青岛食品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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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青岛食品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青岛青食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92%,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94%。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
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明确了相关机构各自的职权和义务,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的组织架构,
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各职能部门及岗位。公司设有董
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党委行政办公室、市场部、销售部、技术品控部、生
产管理部、安全管理部、供应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工程信息部、财务管理部、
人力资源部和审计与法务风控部,并制订了相应的岗位职责,使各职能部门之间
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
康运行。

    2、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工作,对公司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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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投资部负责做好与董事会战
略与发展委员会具体工作的衔接与落实,公司制定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
长期战略规划方案》,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战略目标,致力于成为饼干行业
的领军者,让“青食”逐步从区域强势品牌发展成国内知名品牌;加大新产品的
研发投入,丰富公司的产品系列,实现产品的多元化发展之路;在产业链上实施
投资并购,择机引入战略投资者,将公司发展成为国际化的食品工业集团。

    3、人力资源

    公司按照企业战略发展规划与企业运营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由招聘、培训、
考核、晋升、薪酬、调动和辞退等组成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实现人力资源的合
理配置,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对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公司建立了员工绩
效考核制度,设置了科学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进行
考核与评价,将内控的执行情况融合到绩效考评和晋升考评当中,促进内控的有
效实施。

    4、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履行各项社会责任,诚信经营、照章纳税,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
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公司通过了 ISO9001 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 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建立了全面的安全生产体系,通过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持续开展安全培训及安全文化知识问答竞赛等活动,进
一步提升安全隐患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
工作,努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

    5、企业文化

    围绕“为人类生产健康与快乐”的企业宗旨和“敬业乐群,务实创新”的企
业精神, 成为拥有全国影响力品牌的现代化食品生产企业,以创新发展为己任,
以消费者健康生活为目标,为缔造百年青食而努力奋斗”的企业愿景。公司党委
建设有“红心铸魂,青心为您”党建品牌、“清廉青食”廉政品牌,通过员工手
册、会议、培训、编辑发行期刊等多形式、多途径、多方法进行企业文化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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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通过《青食报》的印刊,从而达到宣传企业文化、传递企业价值观、规范员
工行为准则等目的,深刻地将企业文化以及企业形象深入人心。

    6、货币资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司日常资金活动进
行规范化管理,通过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对货币资金实施了有效地管理。通过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对大额资金的存放、审批流程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暂时闲置的资金在股东大会审批的限额内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的收益。

    7、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
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变更、使用情况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募集
资金使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实行专门账户管理,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使用。

    8、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采购管理制度 国内》《供应商管理
制度(暂行)》《产品防护制度(原料仓库、物流仓库仓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
度,完善了采购流程,明确供应商筛选、大宗原材料招标、签订年度采购合同,
下达采购订单、验收入库、付款等环节的职责与权限。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
少采购风险。

    9、销售业务

    为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风险,公司制定了《市场营销部管理制度》《市
场营销部管理职责》《经销商管理制度》《物流管理制度》《出口业务工作职责》
《进口业务工作职责》《进出口业务工作流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暂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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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相关制度,在制度上保证了销售业务的规范,并能够按照制度执行。

    10、资产管理

    根据公司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和《无形资产管理》
等相关制度要求,对各类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维护、盘点、处置等环节进
行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各类资产管理活动有序开展,有效防范资产管理风险。

    11、预算管理

    公司根据《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制度,
明确编制依据、编制程序、编制方法等内容,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
方法科学,避免预算指标过高或过低。

    12、合同管理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满足合同管理的工作需要,实现合同管理的制度化,
报告期内公司重新修订《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部门职责、合同条款、审批程
序、变更终止流程等各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合同管理,防
范与控制了合同风险,有效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对于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对直接或相关
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等。

    13、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修订了《信息化管理规定》《信息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信息系
统的相关业务操作,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公
司配有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系统设备的维护、程序运行检查、网络安全防护,以确
保网络信息系统运行安全有序。

    14、财务报告

    公司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会计法规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规范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
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财务管理部,真实完整地记录了公司会计信息,公司财务
报告的编制方法、程序、内容均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财务报告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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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准确、完整。

    15、内部监督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明确了内部审计和监督的权限和程序,进一步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
施。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财务报告的问题整改情况;
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工作计划的执行实施;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
估内部审计工作结果,督察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

    公司设立审计与法务风控部。审计与法务风控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
开展审计工作,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及内部检查工作,并配备了专职的内部审计人
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
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营业收入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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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挪用公款等舞
            弊行为;
            2.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重报更正错误,导致利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重大缺陷
            3.外部监管机构或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
            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1.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重要缺陷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营业收入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处以重罚;
 重大缺陷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问题未得到整改。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公司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的情况;
 重要缺陷
            3.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问题未得到整改;
            4.重要业务制度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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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023 年,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
缺陷。 2024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保障股东权益。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青岛食品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青岛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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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建                         吴建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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