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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平华)2024-04-10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平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认
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 2023 年履行职责和
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认
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的列席公司的股东大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
尽职。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
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张平华         9            9              0            0            3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
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                         事项
                                                                                       类型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1、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     2023 年 2 月 6 日                                                              同意
                              第五次会议      2、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2、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第十届董事会
  2     2023 年 4 月 17 日                    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次会议
                                              5、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6、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3     2023 年 8 月 25 日                                                             同意
                              第八次会议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的独立意见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4     2023 年 9 月 18 日                                                             同意
                              第九次会议      见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5     2023 年 11 月 30 日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应
事项提出独立判断及意见,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                    事项
                                                                                 类型

                               第十届董事会独
                                                1、《关于云南路 127 号租赁房产
  1      2023 年 10 月 19 日   立董事第一次专                                    同意
                                                租金减免申请的情况汇报》
                               门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独
                                                1、《关于公司拟参与公开摘牌收
  2      2023 年 12 月 29 日   立董事第二次专                                    同意
                                                购华琨生物 34%股权的议案》
                               门会议

      (三)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会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对公司重要议题,公司相关部门会进行预沟通和专项汇报,本人就拟审议
事项进行询问和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
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出席了相
关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确保相关专门委员会及时、民主地召开,形成了合法科学
的决议。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                     事项
                                                                                 类型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1      2023 年 2 月 6 日     提名委员会第                                     同意
                                              案》
                               三次会议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第十届董事会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2023 年 4 月 17 日    战略委员会第                                     同意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一次会议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
  3      2023 年 9 月 18 日    提名委员会第                                     同意
                                              案》
                               四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4      2023 年 11 月 30 日   提名委员会第                                     同意
                                              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拟参与公开摘牌收购
  5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战略委员会第                                     同意
                                              华琨生物 34%股权的议案》
                               二次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
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可能产生的经
营风险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在
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年度内为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
出席会议、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本人发挥法律知识专长推动实现公司相关文件的规范化,在《公司章程》及其
他管理制度修订和建设上提出专业化的法律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 年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
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
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对公司 2023 年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持续监督,以公开、透明的原则,督促公
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
    4、与中小股东沟通。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与中小股东董事密切沟通,现场出
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同时,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
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 132 期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及时掌
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
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独立性自查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
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
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本年度对董事会工作的评价和自我工作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董
事会运作规范高效。公司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实现了对广
大股东的良好回报,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
职守、积极履职,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公
司重大事项情况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充分发挥自己在相关专业领域、公司经营、
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客观、公正、独立的作出相关事项的判断,
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 年本人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
沟通和协作,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平华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