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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州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6-07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0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未
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兰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聘请大信所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行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行董
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行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请大信所为本行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1
    (3)历史沿革: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制事务所。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
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室。
    (5)业务资质:大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
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
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6)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
所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
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大信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
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
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等。大信所具有本行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大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信所近三年不
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
分 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宗义先生: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资深


                                    2
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深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税务师,律师,甘肃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甘肃省新联会副会长,全国会计领军
人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大信所高级合伙人,西北业务总部总经理,兼任兰
州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等高校
研究生导师。1998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财务审计咨询 20 多年,至今为多家
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
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吉柱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
资深英国财务会计师,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参加和主持过多家上市公司以及大型国企年
报审计、咨询、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大型项目工作经
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
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锋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质量复核,同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
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曾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
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根据本行 2024 年度审计业务量、招标报价及公允合


                                   3
理的定价原则确定。本行拟就 2024 年度审计项目向大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 26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0 万元),审计服务费用与上
一年度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行原聘任的大华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本行自 2022 年起聘请大华所为本行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大
华所对本行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
的需求,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本行拟聘请大信所为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行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行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
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
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招投标情况
    本行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招标,根
据评审结果大信所中标。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之审计委
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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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能够满足本行对于
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大信所为本行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兰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请大信所为本行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之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大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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