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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泰运: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4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10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 299 号升阳泰大厦 6 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永夫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 110 人,代表股份数为 55,222,6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56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3,864,609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270,700 股,因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1,593,909 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 2 人,代表股份数为 38,5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45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08 人,代表
股份数为 16,672,6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11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 107 人,代表股份数为 10,672,6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5052%。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数
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 107 人,代表股份数为 10,672,6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5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特别提示事项
    1、提案 1-5、7-11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提案 1-5、7-9、11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
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3、提案 2 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2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
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27,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5%;
反对 2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09%;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427,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44%;反对 2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197%;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本提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37,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99%;
反对 2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85%;弃权


                                     3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437,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72%;反对 2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222%;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2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2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85%;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42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82%;反对 2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159%;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2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2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85%;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
    同意 10,42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82%;反对 2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159%;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0,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900%;
反对 3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15%;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20,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37%;反对 3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2204%;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发行股票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51%;
反对 3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63%;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 3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342%;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5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2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2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85%;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42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82%;反对 2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159%;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2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2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67%;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42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82%;反对 2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131%;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7%。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6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2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61%;弃权
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42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82%;反对 2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122%;弃权 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29,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07%;
反对 2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77%;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429,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203%;反对 2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991%;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2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7
反对 23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55%;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42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82%;反对 23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113%;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51%;
反对 2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85%;弃权
1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3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 2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159%;弃权 1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8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51%;
反对 2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85%;弃权
1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3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 2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159%;弃权 1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其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51%;
反对 2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85%;弃权
1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3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 2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159%;弃权 1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9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8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96%;
反对 33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54%;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 33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323%;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

    7、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7,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01%;
反对 23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23%;弃权
10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3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27,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65%;反对 23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375%;弃权 10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10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6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51%;
反对 2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3%;弃权
10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3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 2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141%;弃权 10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6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
约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51%;
反对 2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3%;弃权


                                   11
10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3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 2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141%;弃权 10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6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至 2026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92,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24%;
反对 3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42%;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42,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080%;反对 3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0227%;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1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51%;
反对 2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3%;弃权
10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3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3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 2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141%;弃权 10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6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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