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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旅环境: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程永文)2024-02-23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4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 明 人 程永 文 作为 劲 旅 环境科技股 份 有 限 公司第二 届 董 事 会独 立 董 事
候 选人 ,已 充分了 解并 同意由 提名 人劲 旅环境 科技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会
提名为 劲旅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 董事会独立
董 事 候 选人 。 现公 开 声明 和 保证 , 本 人与 该 公 司之 间 不 存在 任 何 影响 本 人
独立 性 的 关系 , 且符 合 相 关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规 章 、 规范 性 文件 和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规 则 对 独 立 董事 候 选 人 任 职资 格 及 独 立 性的 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 、 本 人已 经通 过 劲 旅 环 境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届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会或者 独立董 事专 门会议 资格审 查,提 名人与 本人不 存在 利害关 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 人不存 在《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 法》第 一百四 十六 条等规 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 、 本 人 已经 参 加 培训 并 取得 证 券 交易 所 认可 的 相 关培 训 证 明材 料 (
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 、 本 人 担任 独 立 董事 不 会违 反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公务 员 法 》的 相 关
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 、 本 人 担 任独 立 董事 不 会违 反 中 共中 央 纪委 《 关于 规 范 中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者 退 (离 ) 休 后担 任 上市 公 司、 基 金管 理 公司 独 立董 事 、独 立 监
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 中央组 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
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 中央纪 委、教育 部、监 察部《 关
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本 人担 任 独 立董 事 不会 违 反中 国 人 民银 行 《股 份 制商 业 银 行独 立
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 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 券基金经 营机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 构董事(理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部 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 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 规
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 悉相关法 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
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 博
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 审计或者 财务管理等 专
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该公司及 其附属企
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 、本 人及 本人 直系 亲属 不是 直 接或 间接 持有 该公 司已发 行股份1%
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的附属
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 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 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 供
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
属企 业 不存 在 重大 业 务 往来 , 也不 在 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 第二十二 项所列任
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 事、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 、本 人不 是被 证券 交易 场所 公开 认定 不适 合担 任上 市公 司董 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 罪,受到 司法机关
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 未能亲自出席 也不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
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 内上市公 司数量不
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 的相 关 材料
 真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虚 假 记载 、误 导 性陈 述或 重 大遗 漏; 否 则, 本
人愿意承担 由此引起 的法律 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
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 立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 人的信息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专 区 录 入 、 报 送 给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或对 外 公 告 ,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 相关 规 定 或 欠 缺
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程永文

                                                                      2024年2月22日


     备查文件:
     1、程永文先生填写的履历表;
     2、程永文先生签署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