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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正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4-04-30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
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

    2、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 2024 年 1-3 月财务报表
净利润增加 962.07 万元、净资产增加 962.0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客户风险管理措施相应提升,公司参考了同行业采用账龄组
合计提的 1 年内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综合评估了应收款项的构成及风险性及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为了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对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进行调整。
    2、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3、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公司对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统一按照账龄分析法,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0
   1至2年                                                 20
   2至3年                                                 30
   3年以上                                               100

      变更后: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1至2年                                                 20
   2至3年                                                 30
   3 年以上                                               100



    4、决策程序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1、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
行相应调整。

    2、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永强       致欧科技   浙江自然    雅艺科技    扬州金泉

     账龄         1 年以内       1 年以内   1 年以内    1 年以内     1 年以内

  计提比例             5%          5%         5%           5%            5%

    3、客户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合作多年且规模较大的优质公司,如沃尔玛、好市多等大型商
超。客户信用较高,资金实力较强,应收账款到期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近三年应收款项账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11,051.51      99.25%   7,704.12      97.66%      13,506.83       99.44%

1至2年        78.24        0.70%     121.28       1.54%         71.77          0.53%

2至3年          0          0.00%      0.20        0.00%              0         0.00%

3 年以上      4.93         0.05%     63.27         0.8%            4.84        0.04%

合计        11,134.68     100.00%   7,888.86     100.00%      13,583.44       100.00%

    5、变更后整体预期信用损失率仍然高于根据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符合
谨慎性原则。根据 2020 年-2023 年数据,按照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迁徙率

 1 年以内                                                  0.80%

 1至2年                                                    35.33%

 2至3年                                                    29.50%

 3 年以上                                                  100.00%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目前的应收账款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历史坏账情况及可比公
司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在符合谨慎性原则的前提下,为更加客观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公司对应收款项
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
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公司 2024 年 1-3 月财务报表
净利润增加 962.07 万元、净资产增加 962.07 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24 年度及
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当期应收账款的余额,最终数据以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会计信息为准。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假设公司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运用在过往一个年度
(2023 年度)财务报告中,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将增加 477.72 万元、净资产将
增加 477.72 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
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