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2024-04-30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5082 号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正特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正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江正特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
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正特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
〔2023〕1145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正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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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江正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正特公司
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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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
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05 元,共计募集资金
44,137.50 万 元 , 坐 扣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4,000.00 万 元 ( 不 含 税 )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40,137.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汇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42.77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37,494.7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7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7,494.73
项目投入 B1 17,470.3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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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4,424.1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54.06
项目投入 D1=B1+C1 21,894.4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39.8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6,340.1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387.32
差异 G=E-F -47.20
注:差异原因系 47.20 万元发行费用未通过募集资金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
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与中国银行临海支行、2022年9月16日与中
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3日与浙江泰隆商
业银行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临海支行 33010060201000016239 35,830,514.11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临海支行 33050166613509111890 79,802,251.46 活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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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临海支行 33050166613509111891 48,240,474.23 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临海支行 400081627510 已销户
合 计 163,873,239.8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该项目建成后将围绕户外休闲家具及
用品产业开展生产工艺研究、产品创新研究,积累原始创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聚
集和培养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行业产品设计、开发带头人。
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该项目建成后主要聚集和培养高级市场
营销人才,围绕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产业,进行市场调研,为公司拓展新的产品进行可行
性研究、分析,助力公司持续增长。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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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494.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24.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894.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分变更) (1) (2) 益 重大变化
(3)=(2)/(1)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尚在陆续建设
年产 90 万件户 和转固投产中,预
否 25,119.30 25,119.30 4,424.13 21,894.44 87.1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外休闲用品项目 计 2024 年 6 月可
以全部完工
研发检测及体验
否 7,712.90 7,712.90 2025 年 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心建设项目
国内营销体验中
否 4,662.53 4,662.53 2025 年 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心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37,494.73 37,494.73 4,424.13 21,894.44 58.39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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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6,286.79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10.57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
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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