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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正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4-12-28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2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7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05 元,共计募集资金 44,137.5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000.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0,137.50 万元,已由主
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42.77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494.7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7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未经审计)
    1       年产 90 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          25,119.30          24,435.68     97.28%

    2      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7,712.90                0.44   0.01%

    3       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4,662.53            283.41     6.08%

                     合计                         37,494.73          24,719.53          /
        注:“年产 90 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结项。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投资规模、项目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和“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
2025 年 1 月延期至 2026 年 1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募投项目“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和“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在
前期虽然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宏观经济波动、外部市场
需求变动等因素影响,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采取了
审慎的资金投入策略,确保资金投入能够产生较好的效益。
    基于上述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予以延期。
    三、重新论证募投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6.3.9 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
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和“国内营销
体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的建设,不仅有利于满足目前公司技术革新的需要,进一步
吸引人才以保持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还是未来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
公司的营销起到推动作用。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需求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因此,户外
休闲家具及用品制造商需要快速跟进不同市场需求变化,加强产品开发与设计能力建
设,推出适合的新产品,以满足客户对产品的个性化需求。未来,随着消费者消费观
念的升级,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将是决定产品溢价水平的重要因
素。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和全面提升公司研发技术和新产品研发能力,进一步提
高公司的工艺技术与智能制造能力,增加产品附加值。
    (2)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近年来,中国消费者对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需求增长较快,国内新兴市场崛起,
国内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行业内企业纷纷开始重视国内市场。对于国内市场,公司尚
处于市场开拓的初期。随着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产能的进一步扩张,公司亦将逐步加
大国内市场拓展力度。公司在上海设立的营销中心将在拓展维护海外客户的同时,兼
顾关注国内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行业的趋势,以江浙沪地区为中心进行营销联动,逐
步辐射周边其他区域。因此,公司选定上海作为营销网络布局的中心。营销中心建成
后,其作为消费者与产品、客户与公司之间的沟通枢纽,为产品展示提供了充足的空
间,让目标受众更深入了解和体验公司产品,既有利于国际相关业务的开拓,又对开
拓国内市场有较大的促进和辐射作用。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建设覆盖全球的营销
网络,能够更好地宣传和推广公司产品及服务,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提高公司知名
度和综合实力。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高的技术研发水平和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公司围
绕建立健全研发机构和科研机制的目标,形成了有利于技术研发创新、知识产权保护
和科研成果转化等的有效运行机制。公司完善的研发机制有利于吸引研发人才、扎实
产学研基础,全面提升研发实力,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公司突出的研发设
计能力与样品制作体系为公司建立了较高的竞争壁垒。公司定期和国外的设计团队开
展产品设计合作,将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公司自创立之初就十分注重人才队伍的
建设,不断引入优秀的管理人才和研发人员,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目前已经形成
“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相结合的团队建设体系,通过共同进行项目产品的开发、提供实
习等方式针对性培养人才。此外,公司引进国际设计人才,从设计、技术等层面为公
司产品的升级发展提供建议。公司稳定的人才团队和科学的人才管理体制为本项目的
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内部保障。
    (2)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近几年,公司海外市场营销蓬勃发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已经覆盖了欧美主要发达
国家以及地区,完整的业务市场和丰富稳定的客户资源是营销中心实施的重要前提。
产品的质量是获取客户信赖的保障,是公司长远发展的根本,公司十分重视产品的品
质,为保证提供给客户高品质的产品,无论是从产品上游的选材,还是生产加工的过
程,以及后期的监测、检验,都实行严格的产品质量管理及控制制度。公司雄厚的产
品研发优势和独特的产品设计优势,对构建能够展示高品质生活和舒适空间的营销中
心起到积极的支撑作用。公司重视人才培养和储备,在产品线日趋完善、业务市场逐
渐延伸、企业规模持续扩大的过程中,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的营销管理团队,对市场
需求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和前瞻性,善于分析市场、把握机会,为公司发展制定合理的
营销规划,高效的营销管理体系与管理团队为本项目实施提供有利支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建设周期作出的审慎决
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
将实时关注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有序
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同时,公司也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
金使用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助于确保募
投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确
保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
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