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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英智能: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4-11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

  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

  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子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

  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等。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

  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的,不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1、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实际发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事

                                            生日期                             由

  1      上海宏英智能科    上海宏英新能源   2024/4/   不超过人     1 年期    为其履

         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10        民币 1 亿              约提供

                                                      元                     担保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主体:

       (1)债权人: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限额:为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人民
币 1 亿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限:保证期限为一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5、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用、拍卖费用、公告费用、评估费用)
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详见附表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9.69%。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附表 1: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直接/间接     经审议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前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担保余    可用担保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持有比例           额度          余额(万元)          额(万元))           额度

                    上海宏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00%                                   -                      -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   湖南云联智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     1.50 亿元                     -                      -    1.50 亿元

   其子公司)       能神(广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70%                                 -                      -

 2、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               1.00 亿元

                    上海有电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0%                                 -                      -

                    深圳宏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                      -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   创融时代(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70%   3.50 亿元                     -                      -    2.50 亿元

   其子公司)       温州恒储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00%                                   -                      -

                    湖州跃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00%                                   -                      -

                    上海宏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00%                                   -                      -
                 绍兴恒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                     -

                 宏智捷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70%                             -                     -

                 南京恒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                     -

                 湖州恒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                     -

                 慧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0%                             -                     -

                 上海宏英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                     -

                 上海宏志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                     -

                 徐州合德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70%                             -                     -
注 1:本次担保发生后担保余额是假设按照本次签署的担保合同中的最高额度进行担保测算,实际担保余额按照担保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为准。
可用担保额度系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减去本次担保发生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