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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英智能: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收到公司董事朱桂娣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
  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其配偶楼剑雄先生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成交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股)       (元)      (元)

    1       2024 年 3 月 21     买入           2000      27.790   55,580.00
                  日
    2       2024 年 3 月 25     买入            600      26.180   15,708.00
                  日
    3       2024 年 5 月 17     卖出           1500      22.280   33,420.00
                  日
        楼剑雄先生通过上述短线交易亏损 7,057.50 元人民币。
        计算方法为:(卖出均价-买入均价)*短线交易股数。即:[22.280-
  [(27.790+26.180)/2]]*1500=-7,057.50 元。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1、公司获悉该事件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朱桂娣女士及其
配偶楼剑雄先生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件系楼剑雄先生未能充分了解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该
买卖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
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因本次短线交易亏损共计人民币
7,057.50 元,即不存在应上缴短线交易收益的情形。
    3、楼剑雄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件的严重性,对本次短线交易造成的不
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
证券交易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楼剑雄先生承诺:将自
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
票。朱桂娣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提醒、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
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做好个人及亲属的持股管理,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合规培训和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