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30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 金小川女士、严琦女士、李晓伟先生、刘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汇绿生态”)于2023年11月24日披露了《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公司实际控制 人李晓明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 少于人民币135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 2、截至2024年2月23日,上述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合计已增持金 额6,759,142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 划增持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 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0)。 3、公司于近日完成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限制性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779,671,428股减少至779,571,428股,公司于2024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 2. 增持计划的已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 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金小川女士、严琦女士、李岩先 1 生分别以自有资金于2023年1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0%,增 持金额合计2,289,968元(不含手续费)。 (2)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 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李晓伟先生、刘斌先生分别以自 有资金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7%,增持金额合计 1,012,698元(不含手续费)。 (3)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 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李晓伟先生以自有资金于2023年12 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 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4%,增持金额合计260,000元(不含手续 费)。 (4)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收到公司石磊先生的《关于持股变动告知函》, 石磊先生以自有资金于2024年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7%,增 持金额合计310,200元(不含手续费)。 (5)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 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金小川女士以自有资金于2024年1 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 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7%,增持金额合计954,000元(不含手 续费)。 (6)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 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李俊豪先生以自有资金于2024 年1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 本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3%,增持金额合计1,932,276元(不 含手续费)。 (7)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 2 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李俊豪先生以自有资金于2024 年3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 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2%,增持金额合计609,000元(不含 手续费)。 (8)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 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李俊豪先生以自有资金于2024 年3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 公司股份57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38%,增持金额合计2,390,520元(不 含手续费)。 (9)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公司金小川女士、严琦女士、李晓伟先生、 刘斌先生的《关于持股变动告知函》,金小川女士、严琦女士、李晓伟先生、刘 斌先生分别以自有资金于2024年4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9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49%, 增持金额合计3,615,364 元(不含手续费)。 截止本公告日,增持计划实施累计金额为13,374,026元。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结果的基本情况 1. 增持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2. 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买入。 3.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稳中求进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4. 本次增持计划进展的情况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 本次增 本次变动 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 姓名 身份/职务 增持日期 增持方式 持股数 数占股本 的成交均 的金额 (股) 比例 价(元/股) (元) 副董事长/副总 李晓伟 2024-4-29 集中竞价 400,000 3.6800 1,472,000 0.0513% 经理 董事/实际控制 金小川 2024-4-29 集中竞价 400,000 3.7666 1,506,586 0.0513% 人李晓明之配偶 刘斌 董事/副总经理 2024-4-29 集中竞价 153,400 3.6700 562,978 0.0197% 3 董事/副总经理/ 严琦 2024-4-29 集中竞价 20,000 3.690 73800 0.0026% 董事会秘书 合计 973,400 3,615,364 0.1249% 5. 累计增持计划进展的情况 增持计划前持股数量 截至目前持股数量 姓名 身份/职务 及比例 及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李俊豪 实际控制人李晓明之子 0 0 1,125,500 0.1444% 李晓伟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38,947,287 4.9953% 39,497,287 5.0665% 金小川 董事/实际控制人李晓明之配偶 0 0.0000% 900,000 0.1154% 刘斌 董事/副总经理 120,000 0.0154% 373,400 0.0479% 严琦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0,000 0.0154% 200,000 0.0257% 石磊 董事 180,000 0.0231% 240,000 0.0308% 李岩 副总经理 180,000 0.0231% 280,000 0.0359% 合计 39,547,287 5.0723% 42,616,187 5.4666% 注:1、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盘后总股本 779,571,428 股计 算。 2、本次增持前,刘斌先生持有 120,000 股、严琦女士持有 120,000 股、李岩先生持有 180,000 股、石磊先生持有 180,000 股均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 3、李晓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8,815,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3514%。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45,354,943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6455%,该公司为李晓明先生控制的企业。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李俊豪先生、李晓伟先生、金小川女士均为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股 413,117,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9929%。2023 年 12 月 27 日一致行动人累计 股份增加 300,000 股,2023 年 12 月 28 日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增加 100,000 股,2023 年 12 月 29 日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增加 50,000 股,2024 年 1 月 22 日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增加 200,000 股,2024 年 1 月 23 日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增加 400,000 股。2024 年 3 月 5 日一致 行动人累计股份增加 150,000 股,2024 年 3 月 6 日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增加 575,500 股。 2024 年 4 月 29 日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增加 800,000 股。增持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累计股份 415,692,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3.3233%。 二、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增持计划的价格上限,导致增持 计划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 4 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况。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 有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持股变动告知函》。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