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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合精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10-24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4-056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和 2024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 2024 年度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山伟盛金属有限公司、广东盛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佛山市天天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顺德北滘支行”)签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农行顺德北滘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分别履
行其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 年 8 月 29 日
    住所:阳山县杜步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瑞兴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空调、冰箱压缩机零部件,汽车零部
件和机器人零部件等五金制品、零部件;批发和零售业。(不含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担保方阳山伟盛金属有限公司、广东盛力贸易发展有
限公司、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方佛山市天天
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1,326.92              123,634.90
       负债总额                         22,638.21              24,772.32
         净资产                         98,688.70              98,862.58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023.58              36,618.56
       利润总额                          7,078.05               3,786.94
         净利润                          6,185.93               3,362.68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名称:阳山伟盛金属有限公司、广东盛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安
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天天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名称: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
    4、担保范围: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
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
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
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
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方式:阳山伟盛金属有限公司、广东盛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安徽
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天天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3,000 万元(含本次
担保),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3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
期担保情况;也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阳山伟盛金属有限公司、广东盛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
术有限公司、佛山市天天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
北滘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