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7098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做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该通知载明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2024 年 9 月 27 日,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余姚市恒星管业有限公司向 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公司将《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4-066)。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其他事项 1 保持不变。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9:15-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 31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良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5 人,代表股份 142,329,81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7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0,234,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7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3 人,代表股份 62,094,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2.27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854,11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854,11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9%。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经世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192,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1357%;反对 594,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63%;弃权 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511%;反对 594,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638%;弃权 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52%。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持有“欧 晶转债”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良先生、张敏先生、马斌先生、 3 马雷先生、王赫楠先生、梁康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张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3,29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7,59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710%。 表决结果:通过。张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2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1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16%。 表决结果:通过。张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马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4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3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44%。 表决结果:通过。马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马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1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1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4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14%。 表决结果:通过。马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王赫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1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1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15%。 表决结果:通过。王赫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梁康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2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2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23%。 表决结果:通过。梁康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陈斌权先生、张心灵女士、吴振宇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累积 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陈斌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5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4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53%。 表决结果:通过。陈斌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 3.02 选举张心灵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4,23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8,52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801%。 表决结果:通过。张心灵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吴振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1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0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09%。 表决结果:通过。吴振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俊民先生、崔晓云女士为 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徐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张俊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4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3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45%。 表决结果:通过。张俊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崔晓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74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7,03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056%。 表决结果:通过。崔晓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安琪、刘雅茜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