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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联锻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7-02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39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13,3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3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7,748,880.00 元(含
税);同时以总股本 113,3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
转增 45,344,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158,704,000.00 股(转增股数系
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
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3,36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3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997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6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3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3,36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8,704,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7 月 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
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利润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8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7 月 9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73,480,000   64.82%        29,392,000 102,872,000    64.82%
        股份
    无限售条件
                39,880,000   35.18%        15,952,000   55,832,000   35.18%
        股份
      总股本   113,360,000   100.00%       45,344,000 158,704,000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58,704,000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度,每
股收益为 0.7903 元。
    2.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
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 20 号
    2.咨询联系人:杨成、钱慧
    3.咨询电话:0553-5650331
    4.传真电话:0553-5650331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
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