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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材料: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边卓)2024-04-20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

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年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

各项议案,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边卓,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现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和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参

 与议案讨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与判

 断,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召开会议审

 议的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并对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3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大会的次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数
 李边卓       9         0        9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职

 责。2023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2.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度修订了《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报告期

内,公司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

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

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

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

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汇报并就关注的问题与其进行充分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

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形式,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深入

了解议案情况,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及合规运行等相关

事项。报告期内,利用出差机会到公司在各地的子公司进行了多次考

察,并专程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面对

面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就行业发
展变化和相关行业政策的调整,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专题沟通讨论。

通过电话等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在公司治理方面,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经营管理方面,

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

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与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

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战略规划、项

目投资、资金往来、风险规避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本人还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

公司公告内容提出专业意见,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完整性。报告期内,

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了各项

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更全面

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发挥专业

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

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内部控制活动
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在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

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重点领域的

内部控制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

的责任与义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熊帆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熊寅先生为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通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

和资格。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不存在损害

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集团高层绩效考核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激励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

工作态度,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为促

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团队在本人履职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

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李边卓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