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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慕思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27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慕思健康睡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对致同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
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业务信息: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
户 151 家,审计收费 3,570.7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致同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2023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关键事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致同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12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1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
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就 2023 年度审计调
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
同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
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自我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 2023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经评估,致同所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