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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微智能: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7-31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重要内容提示: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481,307.31 元,母
 公司净利润为 18,020,760.41 元,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389,299,869.52 元,
 扣除已分配的现金股利 9,989,760.0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97,330,869.93 元。(以上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
 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本公告日
 总股本 250,791,4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 20,063,314.08 元,半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度)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符合招股说明书中公司关于分红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
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现金分红水
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
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
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度)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