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11 页 三、附件…………………………………………………………… 第 12—15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2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3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4—15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325 号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智能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智微智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智微智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智微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智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第 1 页 共 15 页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智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智微智能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第 2 页 共 15 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75.00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16.86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4,110.5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893.05 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6,034.56 万元,其中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 141.5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8,217.4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 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958.3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95,117.5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8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存放金额 2024 年 6 月 30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 1] 余额[注 2]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 81103010134006 982,174,528.30 11,120.93 募集资金专户 营业部 27773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 81103010133006 561,629.00 募集资金专户 营业部 8370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306628501300 349,229.62 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分行 8077678 第 3 页 共 15 页 初始存放金额 2024 年 6 月 30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 1] 余额[注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705010010087 305,821.14 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分行 9870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 81103010127006 169,900.82 募集资金专户 营业部 33470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 44306628501300 4,907,973.81 募集资金专户 部 598707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6675991635 301.03 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文锦渡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705010020019 8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深圳分行 381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705010020019 2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深圳分行 2493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 220002802449-1 15,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 220002802415-1 1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 220002802431-1 1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 210000467543 6,530,259.39 定期存款账户 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 220001205560-1 1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 220001205545-1 15,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 220001205595-1 1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合计 982,174,528.30 182,836,235.74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3,099.87 万元,系未扣除律师费、 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958.36 万元(不 含增值税)以及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 141.51 万元 [注 2]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 10,000.00 万元,系资金用于暂时 补流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第 4 页 共 15 页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投资项目变更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经过审慎评估,公司将“海宁市智微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用于“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同时,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深圳市智微智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进行重 新论证,将拟继续投入建设的内容,一并纳入新增项目当中。具体情况如下: “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海宁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瑞产业园”建设海宁生产基地,新建 3 条交换机生产线,预计总投资 为 9,572.09 万元,建设期为 36 个月,实施主体为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募投项 目所生产的交换机产品,原计划供应于公司下游客户作为配套产品使用。然而近年来,受宏 观经济及市场竞争变化影响,本项目未来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决 定放缓对海宁项目的投资进度。未来,公司仍将持续跟踪下游客户需求变化情况,加大研发 投入,不断优化网络设备的产品结构,以提升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产品的市场竞争水 平。综上,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与此同时,公司近年来计划加大在工 业主板、核心板、工控整机等工业类产品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及市场推广力度,发展自主品 牌“智微工业”,打造业务第二增长曲线。公司短期内亟需将部分资金投入到工业类产品的 持续研发、营销推广与技术服务当中,以实现上述目标,抢占进入细分领域的市场先机。 综合上述情况考虑,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当下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根据经营计划的轻重缓急,决定调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将原“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年产 32 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用于“智微 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减少未来固定资产闲置风险、降低未来新增固定 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 9,572.09 万元,占首次公 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5,117.58 万元的 10.06%。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在深圳、昆山、南京、武汉、北京、杭州、成都、台湾等多个城市或地区新 设或升级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点,增加技术研发及营销推广投入。 第 5 页 共 15 页 项目投资概算:11,235.71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 9,572.09 万元,剩余部分公司 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项目已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取得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 目备案证(备案编号:深福田发改备案(2023)0186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 实施主体变更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 考虑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增加智微智能作为“谢岗智微 智能科技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东莞智微共同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3)。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见本报告附件 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计划在深圳、昆山、南京、武汉、北京、杭 州、成都、台湾等多个城市或地区新设或升级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点,增加技术研发及营销 推广投入,该项目存在募集资金投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 第 6 页 共 15 页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该项目存在募集资金投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已使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 (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8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7,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产品收益 购买金额 实施主体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类型 (万元)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 兴业银行深圳八 单位大额存 保本固定 2,000.00 2022/10/18 2025/10/18 3.30% 技有限公司 卦岭支行 单(3 年期) 收益 第 7 页 共 15 页 产品收益 购买金额 实施主体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类型 (万元)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 兴业银行深圳八 单位大额存 保本固定 8,000.00 2022/12/5 2025/12/5 3.35% 技有限公司 卦岭支行 单(3 年期) 收益 广东华兴银行股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 单位大额存 保本固定 份有限公司深圳 3,500.00 2023/11/2 2026/11/2 2.90% 技有限公司 单(3 年期) 收益 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 单位大额存 保本固定 份有限公司深圳 1,000.00 2024/4/26 2027/4/26 2.90% 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3 年期) 收益 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 单位大额存 保本固定 份有限公司深圳 1,500.00 2024/4/26 2027/4/26 3.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3 年期) 收益 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 单位大额存 保本固定 份有限公司深圳 1,000.00 2024/4/26 2027/4/26 3.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3 年期) 收益 华润城支行 合 计 17,000.00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5,117.58 项目投入 B1 64,956.7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540.39 项目投入 C1 3,569.7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87.99 项目投入 D1=B1+C1 68,526.4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628.38 其他 D3 64.14[注 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28,283.6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8,283.62 差异 G=E-F 10,000.00[注 2] [注 1]其他金额 64.14 万元系发行费用预计支付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所致 第 8 页 共 15 页 仅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审〔2024〕3-325 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 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 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2 页 共 15 页 仅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审〔2024〕3-325 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3 页 共 15 页 仅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审〔2024〕3-325 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 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叶涵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 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4 页 共 15 页 仅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审〔2024〕3-325 号报告后附件之 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雷丽娜是中国注 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 传送或披露。 第 15 页 共 1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