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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欣新材: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3-26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
  的规章、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星
  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
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
       1.00
              案
       2.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 √
       6.00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 √
       7.00
              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 √
               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
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9: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11
  日16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公司收到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国富
    联系电话:0575—82728851
    传    真:0575—82115528
    电子邮箱:lu@xingxinche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 号绍兴兴欣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312369
    5.其他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
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58”,投票简称为“兴
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绍兴兴欣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
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
况如下:


                                                   备注
                                                   该列打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
   1.00
             案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2.00
             案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3.00
             案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 √
   6.00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 √
   7.00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 √
   8.00
             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
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
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
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