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欣新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03-26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
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及分析
2023 年度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公司业务面临困难和挑战。公司始终专注于主
营业务,夯实日常经营管理,按照整体规划和部署,稳住了经营基本盘,进一步
巩固公司在哌嗪及其衍生物行业的领先地位。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3,024.44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8.62%;实
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157.68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32.23%。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期间,公司高质量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
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
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公司努力认真做好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的维护工作,及时回复投资者
的提问,对投资者来电、来信问题进行解答。妥善安排投资者来访调研接待,
及时做好调研内容的信息披露工作等,以便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各类信息。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监
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严格经营运作、建立现
代企业制度, 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
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 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2023 年,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2 次董事会。报告期内,所召开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严
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3.2.14 7、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8、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召开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审计报
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
管协议的议案》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同步更
第二届董事会 2023.9.20
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5、审议《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的股
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制定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
案》
7、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
1、审议《关于<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
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股东
2023.3.6 5、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大会
6、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的
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3 年第一次 2、审议《关于修改制定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
2023.10.5
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
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发生变动。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
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
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 3 名,其中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
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
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出具了独立、公正的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4
1,公司经营战略方面
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制定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提出合理化建议。
2,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
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
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经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
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合规,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
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
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