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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欣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容稼)2024-03-26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朱容稼作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各项职责,谨
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朱容稼,男,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中共辽宁省党校法学专业,硕士研
究生学历。1991 年至 1993 年,担任营口县委政策研究室研究员;1993 年至
2003 年,担任辽宁省大石桥市市委办公室综合信息科科长;2003 年至 2011
年,担任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011 年至 2013 年,担任杭州天
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4 年至 2019 年 8 月,担任辽宁全禾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6 月至 2020 年 1 月,担任上海润盟投资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广州甄盟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21 年 6 月,担任广州市新和
蔬果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至 2021 年 5 月,担任上海盈
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总监;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2 次,本年应出席会议 2 次,亲自出席
2 次,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发生。具体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              以通
          告期              讯方                    是否连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会议名   应参              式参                    两次未亲
   称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东大会
          加董    会次数    加董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              事会                    事会会议
          次数              次数
董事会        2        1       1        0        0 否                 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
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
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
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
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在 2024 年初,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内审部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
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本人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
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
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 2 次,认真听取了
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 2023 年
度 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
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
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
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建议,并
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工作细则的要求,
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
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
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要求与公司内审部和外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各个季度的
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方面,尤其结
合证监局关于年度报告执行会计准则要求方面,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
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出具季度的内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
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
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 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
效考核及薪酬的认定进行了核查,参与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对方案合理性发表建议,努力作为充分发挥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能,
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2023
年 2 月参加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同意现任董监高继续任职。
2023 年 9 月参加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由朱容稼更
换鲁国富,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
建设。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
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
探讨和交流,严格要求会计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
客观、公正。



    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不仅通过出席公司董事
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法律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还积极以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和联系。

    2、报告期内,本人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对每次提交董事会会
议、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与中小股东保持良好的沟通,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
听取和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证 2023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公正、公平,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完成独立董事的工作,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本人一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业
务学习,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切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
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尽责
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的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针对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朱容稼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