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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顾凌枫2024-06-21  

     提名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就提名顾凌枫为绍兴
兴欣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 董事 会独立 董事 候选人 发表 公开 声明。 被提名
人已书 面同意 作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第 三届董 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 分 了解 被 提 名 人职 业 、学
历 、职 称 、 详 细的 工 作 经 历、全 部 兼职 、 有无 重大 失 信等 不 良记 录 等情况
后作 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深 圳 证券 交 易 所 业 务规 则 对 独 立董 事 候 选 人任 职资格及独 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提 名委
员会 或 者 独立 董 事专 门 会议 资 格 审查 , 提名人 与 被 提名 人 不存 在 利害 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 被 提 名 人不 存 在 《 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 公 司 法》 第 一 百四十六 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 被提 名 人符 合 中国 证 监会 《上 市 公司 独 立董 事 管理 办 法 》和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 被提 名 人 已经 参 加 培 训并 取 得 证券 交 易 所 认可 的 相关培训证明材
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被 提名 人顾 凌枫 尚未取 得深 圳证 券交 易所认 可的
独立 董事 培训 证 明, 已 书 面承 诺 将参 加 最 近一 次 独立 董 事 任前 培 训并 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六 、 被 提 名人 担 任 独 立 董事 不 会 违 反《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公务员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
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被 提 名 人担 任 独 立董 事 不 会违 反 中 共中 央 组 织部 《 关 于进 一 步规
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 被 提名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会 违 反 中 共 中 央 纪 委、 教育 部、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
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 基金经营 机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二 、 被 提名 人 担 任独 立 董 事不 会 违 反《 银 行业 金 融机构董事(理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三 、 被 提 名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不 会 违 反 《 保 险 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四 、被 提 名人 担 任独 立 董事 不会 违 反其 他 法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规
章、规范 性文件和 深圳证 券交易 所业务 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 被 提名 人 具 备上 市 公 司运 作 相 关的 基 本 知识 ,熟 悉 相关 法律 、
行政 法 规、 部门 规 章、 规 范性 文 件及 深 圳证 券 交 易 所业 务 规 则 ,具 有 五年
以上 法律 、 经济 、管 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 册会计师资 格,
或具 有 会计 、 审计 或 者财 务 管理 专 业 的高 级 职称 、 副教 授 或以 上 职称 、博
士学 位 ,或 具 有经 济 管 理方 面 高级 职 称且 在 会计 、 审计 或 者财 务 管理 等专
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七 、 被 提 名 人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关 系 均 不 在公司及其 附属企
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八 、 被 提 名 人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不 是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1%
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九 、 被 提 名 人 及 其 直系 亲 属 不 在 直 接 或间 接 持 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 被 提 名 人 及其 直 系 亲 属 不在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际控制 人的附属
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一、 被 提名 人 不是 为 公司 及其 控 股股 东 、实 际 控制 人 或 者其 各自
的附 属 企业 提 供 财务 、 法律 、 咨询 、 保 荐等 服务 的 人员 , 包括 但 不限 于提
供服 务 的中 介 机 构的 项 目组 全体 人 员、 各 级 复核 人 员、 在 报告 上 签字 的人
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二、 被 提名 人 与上 市 公司 及其 控 股股 东 、实 际 控制 人 或 者其 各自
的附属企业 不存在重 大业务 往来,也 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三 、 被 提 名人 在 最 近 十 二个 月 内 不 具有 第 十 七 项至第二十 二项所
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四、 被 提名 人 不是 被 中国 证监 会 采取 不 得担 任 上市 公 司 董事 、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五、 被 提名 人 不是 被证 券 交易 场 所公 开 认定 不适 合 担 任 上市 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六、 被 提名 人 不是 最 近三 十六 个 月内 因 证券 期 货犯 罪 , 受到 司法
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 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八 、 被 提名 人 最 近 三十 六 月 未 受到 证 券 交 易所 公 开谴责或 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十 、被 提 名人 不 是过 往任 职 独立 董 事期 间 因连 续两 次 未 能 亲自 出席
也不委托其 他董事出 席董事 会会议被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
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十 一 、 包 括本 次 提 名的 公 司 在 内, 被 提 名人 担 任 独立 董事的境 内上
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 、本 提名 人保 证 上述 声明 真 实、 准确 、 完整 ,没 有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 或重 大 遗 漏; 否 则, 本 提名 人 愿意 承 担由 此 引起 的 法律 责 任和 接受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 、 本提 名 人授 权 公司 董 事会 秘 书将 本 声明 的内 容 通过 深 圳 证券 交易
所业 务 专 区录 入 、报 送 给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 或对 外 公 告, 董 事会 秘 书的 上述
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 被提 名 人担 任 独立 董 事期 间 ,如 出 现不 符合 独 立性 要 求 及独 立董
事任职资格 情形的 ,本提名 人将及 时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
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