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特向 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本 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