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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安电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4-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电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平安电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 号)同意,平安电工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38.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7.3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654.8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900.3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2,754.50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6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


                                      1
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                资金
        平 安 电工 武汉 生产 基
 1                                    14,592.82           14,592.82           13,133.54
        地建设项目
        湖 北 平安 电工 科技 股
 2      份 公 司通 城生 产基 地       43,055.30           43,055.30           38,749.77
        建设项目
 3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8,174.03            8,174.03            7,356.63
 4      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0           15,000.00           13,514.57
             合计                     80,822.15           80,822.15           72,754.50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加总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
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
过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
    2、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
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
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募集资金
安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
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3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存款类产品),投资
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
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投资现金管理产品
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募集资金安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
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
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提
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
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平安电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柳小杰                       彭      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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