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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达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4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2024 年 2 月 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经济开发区鲁班大道北路 1999 号腾达科技

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陈佩君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43,803,2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90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00,000,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 43,803,2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90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7,503,2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5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7,503,2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51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02,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02,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02,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02,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用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02,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02,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乔营强、敖菁萍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