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2024 年 5 月 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5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经济开发区鲁班大道北路1999号腾达科技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佩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47,509,71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3.75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22,500,0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1.25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5,009,7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50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1,209,7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0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200,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 5,009,7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04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 2024 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陈佩君先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辉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00,000,00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陈佩君先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辉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客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腾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36,300,00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2.0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2.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06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0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09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9,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乔营强、敖菁萍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