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作为山东腾达 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腾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0,000 股,并 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 总股本为 15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00,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151,001,91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为 75.50%,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为 48,998,084 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 24.5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001,9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公积 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 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 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001,916 股, 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2.00%。”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9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01,9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0%。本次实际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001,7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6,621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限售股类型 (股) (%)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1,001,916 0.50 1,001,916 售限售股 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有一名股东被冻结 117 股,除上述情形外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 例 例 (股) (股) (股) (%) (%) 2 一、限售条 151,001,916 75.50 -1,001,916 150,000,000 75.00 件流通股 其中:首发 150,000,000 75.00 0 150,000,000 75.00 前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 1,001,916 0.50 -1,001,916 0 0.00 股 二、无限售 48,998,084 24.50 +1,001,916 50,000,000 25.00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200,000,000 100.00 0 200,000,000 100.00 注: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 下配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 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 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听良 关 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