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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和 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18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方式和时间: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14:3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8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5 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7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

西路 418 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单独计票提示:为更好的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
决权。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

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

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

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

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

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2、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 418 号)

    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一”。

    5、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号码:0575-86125377

         联系人:王晓碧 曾淑颖          邮箱:002001@cnhu.com

    (2)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1;     2、投票简称: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
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 日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新和成 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

     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

     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

     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