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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鸿达: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01-05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ST 鸿达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鸿达;证
券代码:002002)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2 日、2024 年 1 月 3
日、2024 年 1 月 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0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关注及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
明如下:

    (一)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也不存在
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二)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鸿达兴业集团有
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过自查目前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7)。

    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具体内
容详见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
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三)公司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的 PVC、
烧碱及电石生产系统停产检修已超过三个月,而且乌海化工被内蒙古自治区乌海
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0 月 12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股 票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 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电石、烧碱、PVC
生产系统正常运行。乌海化工的 PVC、烧碱及电石生产装置停产检修等工作尚
未完成,公司将积极配合乌海化工破产重整管理人及政府组织安排复工复产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烧碱、PVC 生产系统检修完成开车运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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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化工是否顺利完成破产重整尚具不确定性,乌海化工实施破产重整后,可能
导致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将乌海化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公司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
被内蒙古新中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
整。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
限责任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西部环
保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8)。鄂尔多斯
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裁定受理对中谷矿业破产重整的申请尚具不确定性。如果鄂
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中谷矿业破产重整的申请,中谷矿业实施破产
重整后,可能导致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将中谷矿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五)公司子公司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装备”)被河
北志伟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
清算;公司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被乌海市杰出商
贸有限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具体内容
详见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
申请破产重整、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西部环保有限公司被
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8)。2023 年 12 月 25 日,
中科装备、西部环保被申请破产清算已被法院裁定受理,是否顺利完成破产清算
尚具不确定性,如果中科装备、西部环保破产清算完成,则公司将丧失对中科装
备、西部环保的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六)公司发行的“鸿达转债”若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有条件回售条款,投资者提出回售要求,公司因资金紧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用资金余额 23.07 万元(未经审计),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
违约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八)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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