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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9-30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工科技)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君先生主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审议并通讯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浙江精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新增
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电源)及其
控股企业根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投资建设运营业务的盈利模式和经营发展需要,
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 20,000 万元)的综合融
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精工电源及其控股企业增加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为精工
电源及其控股企业提供融资余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 20,000 万元)的
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的三年内,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同意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股东
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45 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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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新增融资担保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以 6 票赞成(3 名关联董事孙国君先生、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回避
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
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碳材)利用
自有或自筹资金,在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工碳材厂区内)
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投资金额预估为 66,917 万元。
    因精工碳材厂区部分基建工程已先期开工,该部分由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承包建设,并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
同预估价为 7,000 万元,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该笔交易因公司
2024 年 4 月起收购精工碳材 100%股权导致视同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追
认,并披露了编号为 2024-016 的《关于拟收购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项目因此涉及关联交易,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46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
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提供融资担保的议
案》;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及高性能纤
维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精工碳材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含 60,000 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三年内,同意公司对精工碳材提
供融资余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含 6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
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同意公司授权董事长在
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
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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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47 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
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