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京新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京 新药业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4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 向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6 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法人或自然 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8,126,67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1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9,999,993.12 元,扣 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0,400,357.0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725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0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实 施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67,567,567 (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4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99,999,995.8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95,040,026.3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59 号(《验资报告》 验证。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 附注三级 \* MERGEFORMAT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 余情况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 84,419.05 万元,本年度使用 13,010.08 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一、年初结余 1,683,938.56 二、本年减少 616,108,924.65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130,100,782.85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6,000,000.00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购买理财产品 280,000,000.00 5、置换先期投入 - 6、手续费支出 8,141.80 三、本年增加 614,605,254.24 1、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7,605,254.24 2、归还募集资金 217,000,000.00 3、理财产品赎回 390,000,000.00 四、期末专户结余 180,268.15 注:本年增加和本年减少数均为当年累计发生额 附注三级 \* MERGEFORMAT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 情况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 18,477.81 万元,本年度使用 6,419.56 万 元,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一、年初结余 1,161,135.59 二、本年减少 324,198,810.87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64,195,567.51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60,000,000.00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购买理财产品 - 5、置换先期投入 - 6、手续费支出 3,243.36 三、本年增加 323,515,749.29 1、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5,749.29 2、归还募集资金 323,500,000.00 3、理财产品赎回 - 四、期末专户结余 478,074.01 注:本年增加和本年减少数均为当年累计发生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京 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 《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2、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与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证券”)担任保荐机构,经协商一致,原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与公司协议终止保荐协议,公司与平安证券就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事宜签订保荐协议,聘请平安证券履行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 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平安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与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民生银行绍兴嵊州支行的 上级分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无违反相关规定和协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附注三级 \* MERGEFORMAT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571900191010288 180,268.15 合 计 180,268.15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 633248740 338,995.36 司绍兴嵊州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 633248766 139,078.65 司绍兴嵊州支行 合 计 478,074.0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其中:2016 年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公司公告;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见公司公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23 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3 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4.6 亿 元((其中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1.4 亿元;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不超过 3.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3.6 亿元((其 中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不超过 2.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到期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 311,000,000.00 元((其中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5,000,000.00 元;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46,000,000.00 元)。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全部为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 部为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收益 7,602,880.43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到期归还的用于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 130,000,000.00 元,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 理财期限 预期收益率 备注 宁波银行嵊州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00.00 2023.9.18 至 2024.3.18 1.00%-3.10% 保本浮动型 2.05%或 3.2% 南京银行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2023.03.27 至 2024.03.25 保本浮动型 或 3.55% 工行新昌支行 单位定期存单 30,000,000.00 2023.09.15 至 2024.03.15 2.90% 固定收益型 - 合计 130,000,000.00 - - -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部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招商 银行绍兴嵊州支行 571900191010288 账号。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部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民生 银行绍兴嵊州支行 633248740 和 633248766 账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根据公司研发战略 规划,研发中心的长期效益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通过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共性技术研究实现产品的质量创新; (2)通过开展新领域、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推动公司产品创新,增强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0 年 10 月 27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研发平台建设项 目原计划建设工期 5 年,2020 年底前完工。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该项目完工 时间延期 3 年。 因研发项目开发周期长、环节多,易受不可预测因素影响的特性,个别在 研项目进展未达预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未完工, 对该项目完工时间再延期 1 年。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 30 亿粒固体制剂产能提升项目 原计划 2023 年 6 月完工。因园区配套施工延缓,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 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该项 目完工时间延期 1 年。2024 年 2 月,该项目已投产使用。 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年产 50 亿粒固体制剂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2023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9,298.28 万元,净利润 2,150.57 万元,未达到预计收益,其原因是产品逐步验 证转移周期长,产能未全部释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 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京新药业 202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办法》等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翔坚 汪 颖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