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庄慧杰先生、李会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庄慧杰先生、李会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报告,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