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匹 狼:七匹狼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9-03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24-050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
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充分应对销售备货及原材料采购的需求,更好地提升并表范围内子公
司的销售能力和生产能力,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14家子公司
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纺织服饰
有限公司、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尚盈服饰有
限公司、武汉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长春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长沙七匹狼服装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七匹狼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
最高额担保,拟担保额度为16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可在额度有效期内与授信银行签署
最长期限为五年的担保合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公司或者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
司作为担保方进行上述担保。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于2024年
8月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0410000229-2024年湖里(保)字0126号),为子
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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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
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
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
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
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
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
三年。
(二)公司为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于2024年8月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银厦营业额保字2024709号),为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
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800万元。
(2)保证额度有效期:2024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
(3)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①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
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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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③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
之日起三年。
④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该展期无须经保证
人同意,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
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⑤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
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⑦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⑧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为福建七匹狼纺织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于2024年8月签署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为:592XY240712T00014311),为子公司福建七匹狼纺
织服饰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9,000万元。
(2)担保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福建七匹狼纺织服饰有
限公司公司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玖仟万元整),以及
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追讨债务及实现质权费用和其他相
关费用。
(3)担保期间:《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
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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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公司为杭州尚盈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
“中信银行”)于2024年8月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4)信银泉晋字第
20240805568023号),为子公司杭州尚盈服饰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质押担
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
(2)质押财产:存单
(3)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保管质押财产和实现债权、质权等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单位:万元
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担 可用担保额度
担 经审议
方持 本次担保发生 保余额(注 1)
保 被担保方 担保额
股比 前担保余额
方 度
例
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0% 7,000.00 7,800.00
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 100% - -
福建 福建七匹狼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80% 3,492.09 12,492.09
七匹 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 80% - -
狼实 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0% 4,000.00 9,000.00
业股 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 80% 3,000.00 3,000.00 118,207.91
155,500
份有 杭州尚盈服饰有限公司 100% - 5,000.00
限公 武汉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 100% - -
司 长春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 100% - -
(及 长沙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 100% - -
子公 北京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 100% - -
司) 上海七匹狼实业有限公司 100% - -
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 80% - -
6,000 6,000.00
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100% - -
注 1:本次担保发生后担保余额是假设按照本次签署的担保合同中的最高额度进行担保测算,实际
担保余额按照担保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可用担保额度系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减去本次担保发生后
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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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 47,637.45 万元,
占 2023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7.41%;实际担保余额为 26,475.06 万元,占 2023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4.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0410000229-2024年湖里
(保)字0126号);
2、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银厦营业额保字2024709
号);
3、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为:
592XY240712T00014311);
4、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权利质押合同》(编号
(2024)信银泉晋字第20240805568023号)。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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