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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轮智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4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全部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变更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续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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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25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14,033,0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2782%。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80,952,64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 774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24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080,414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41%;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
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3,24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080,414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1.50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了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
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议案      议案                                                                                      决
                                                                  比例                     比例
序号      名称       股数          比例(%)        股数                     股数                   结
                                                                  (%)                    (%)
                                                                                                    果
         《关于
         变更会
                                                                                                    通
1.00     计师事   309,442,962      98.5383     3,338,600          1.0631   1,251,500       0.3985
                                                                                                    过
         务所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属于影响
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议案     议案                                                                                       决
                                                                                           比例
序号     名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结
                                                                                           (%)
                                                                                                    果

                                                2
        《关于
        变更会
                                                                                   通
1.00    计师事   28,490,314   86.1244   3,338,600   10.0924   1,251,500   3.7832
                                                                                   过
        务所的
        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宇光、李勇彬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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