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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鹭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2024-05-2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独立董事,经独立董事推举,
本次会议由程隆云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 名,现场出席 2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审
议了如下议案:

二、审议事项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经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1. 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上述
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程序合法。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2 票,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钱令嘉   程隆云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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