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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鹰股份: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4-04-27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0011002601 号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70,531,591.0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319,753.41 元,2023 年末公司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83,665,501.49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市宝鹰建设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2023-2025 年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未
来发展等因素,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度)》关于现金分
红的相关条件:“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及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23 年末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负,且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存在较大额未弥补亏损,不满足上述规定中
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情况,为保障公
司现金流的稳定和公司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同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情况,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和
公司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
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
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