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2024-059 关于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4-07-31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要约收购人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
或“收购人”),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股
份”或“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要约收购目的旨在进一步提高对宝鹰股份的持
股比例,提振投资者信心,稳定股价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要约收购
不以终止宝鹰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2、本次要约收购为大横琴集团向宝鹰股份除大横琴集团、大横琴股份(香
港)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宝鹰股份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价格为 1.60 元/股,要约
收购股份数量为 211,516,693 股,占宝鹰股份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3.95%。若宝
鹰股份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
调整。
3、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 2024 年 8 月 1 日
起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止。
近日,公司收到大横琴集团出具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现就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大横琴集团、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珠海
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宝鹰股份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占宝鹰股份已发行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股)
股份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0 211,516,693 13.95%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8 月 28
日、2024 年 8 月 29 日和 2024 年 8 月 30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
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要约收购
股份数量 211,516,693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
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211,516,693 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
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
=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211,516,693 股÷要约收购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
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
处理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大横琴集团最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3.41%股份,其
全资子公司大橫琴股份香港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2.00%股份,同时航空城发展集团、
古少明分别将持有的上市公司 11.54%和 4.05%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
琴集团,故大横琴集团将最多持有宝鹰股份 773,212,091 股股份表决权,约占宝
鹰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1.00%。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
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要约收购后公司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上市条件。
基于要约价格 1.60 元/股、最大收购数量 211,516,693 股的前提,本次要约
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8,426,708.80 元。大横琴集团已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将 67,685,341.76 元(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
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二、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688630990W
注册资本 1,021,130.221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胡嘉
成立日期 2009-04-23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28-29 层
通讯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28-29 层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股东情况 珠海市国资委持有 90.21%股权
经营期限 2009-04-23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
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联系电话 0756-6255725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收购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深圳市宝
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同时聘请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
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