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黄文玉先生、马朝松先生、谢永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文玉先生、马朝松先生、谢永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