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紫光国微: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0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4、6、7、8 项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道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
295,068,97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43,224,535股的34.99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8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4,167,65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79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1,409,466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57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3,659,51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3,979,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8526%;反对 21,066,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95%;弃权 23,3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3,977,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8519%;反对 21,068,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01%;弃权 23,3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3,972,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8503%;反对 21,073,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7.1418%;弃权 23,3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046,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8755%;反对 21,021,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4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3,145,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560%;反对 21,021,97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439%;弃权 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73,977,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8519%;反对 21,068,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01%;弃权 23,3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950,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8429%;反对 21,093,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85%;弃权 25,2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3,049,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261%;反对 21,093,10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398%;弃权 25,29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4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
股东,其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20,901,326 股,审议该提案时,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4,101,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4%;反对 6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5%;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4,101,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4%;反对 6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5%;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事
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044,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8748%;反对 21,024,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52%;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3,143,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530%;反对 21,024,17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468%;弃权 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03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8723%;反对 21,03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76%;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4
    表决结果:同意 265,294,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9.9095%;反对 29,77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0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黄文玉先生、马朝松先生、谢永涛先生分
别进行了述职。《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朱永春律师、季乐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