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智控:关于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2024-06-05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行权价格
及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浙
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
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调整 2022 年股票增值权
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并办理符合行权条件部分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事宜。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1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
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
核查意见。
6、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1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2
票增值权 0.7 万股;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不满足第二个
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其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
0.15 万股。综上,公司拟对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合计 0.85 万股股票增值
权进行注销。
三、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1、调整原因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
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
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增值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行
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行权价格的
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P=[9.70-0.05]-0.25=9.40
元/股。
四、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届满
3
根据《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授予股票增值权第二个行权
期为自股票增值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以下简称“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增值权数量的 30%。公司股票增值权授予完成登记
日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第二个等待期将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
届满。
2、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增值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符合《2022 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第
1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23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为 20.68%(剔除闲置募集资金
3 2023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1]不低于 17%或不低于同 的影响)高于 17%。综上,公
行业对标公司同期 80 分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2]水平。 司 2023 年业绩指标达成,满足
行权条件。
4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1、37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若 核结果为 A、B、C,满足第二个
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 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4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 2023 年考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取消激励
核为 A、B、C,个人行权比例为 100%;激励对象个人 2023 年考 资格。
核为 D、E,个人行权比例为 0%。 3、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
核结果为 D,不满足第二个行权
期的行权条件。
注 1:对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指标,需扣除公司 2021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本计
划公告以后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即,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税后净利润
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的税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中扣减闲置
募集资金按月计算的加权平均数。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序 号 金额/收益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A 292,099.29
闲置募集资金的税后净收益 B 1,821.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C 1,522,677.60
闲置募集资金的加权平均数 D 119,246.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A/C 19.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F=(A-B)/(C-D) 20.68%
(剔除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
注 2:对标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各对标公司年报公布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准。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
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事宜。
五、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可行权
份额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7 人,可行权数量为 13.50 万股。具体
如下:
5
获授的股票
本期可行权数量 剩余未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增值权数量(万
(万股) (万股)
股)
公司外籍核心人才
31.50 13.50 18.00
(合计37 人)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不满足第二个
行权期的行权条件;37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达标,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和《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关
规定办理本次行权事宜。
七、监事会发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实施了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将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 9.40 元/股。上述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
2、关于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37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行
权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13.50 万股。
3、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核查意见
6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 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其
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 0.70 万股;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
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不满足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其所持有的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 0.15 万股。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行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即将届满,符合《管
理办法》及《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
4、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增值
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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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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