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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同洲: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4-08-23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4-10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收到
公司股东吴一萍、吴莉萍、由鑫堂、熊波(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
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4年8月21日
收盘时,由鑫堂持有公司股份14,272,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9133%;
熊波持有公司股份8,768,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754%;吴一萍持有
公司股份29,004,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8882%;吴莉萍持有公司股
份22,551,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0232%。本次权益变动各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由鑫堂              0              0.0000%          14,272,160           1.9133%

    熊波               0              0.0000%          8,768,150            1.1754%

   吴一萍        24,598,518           3.2976%          29,004,118           3.8882%

   吴莉萍        12,699,466           1.7024%          22,551,503           3.0232%

    合计         37,297,984           5.0000%         74,595,931           10.0000%

   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6月1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各信息披露
义务人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