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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能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4-04-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云南能投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宇佳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鹏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
                                                        每月均获得银行抄送的对账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单,及时了解募集资金专户情
                                                                    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4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14 日
                                                 信息披露、关联交易、投资者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金公司受到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1 月 14 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
                           的《监管函》(深圳函[2023]775 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
                           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2、2023 年 11 月 16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
况                         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45 号),因中
                           金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中国证
                           监会广东监管局对中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
                           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极推
                             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何宇佳                          周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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