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4-04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本公司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
总股本920,729,464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共计
分配股利147,316,714.24元(含税),2023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2、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1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20,729,464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3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
2024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 (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98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889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 08*****271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06*****063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08*****636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4
年5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咨询联系人:刘益汉
咨询电话:0871-63151962;63126346
传真电话:0871-6312634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3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