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统借统贷资金暨财务资助的公告2024-10-12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4-10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 2 亿元统借统贷资金暨
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
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曲靖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曲靖公司”)、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公司”),财务资
助方式为公司向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以统借统贷方式提供给天然气
公司(期限和利率不变,公司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再由天然气公司转借给其全资子公司
销售公司、曲靖公司、玉溪公司,用于补充经营周转。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六
次临时会议、公司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天然气公司的其他股东云南
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按照关联交易要求履行
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张万聪、滕卫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3、天然气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曲靖公司、玉溪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
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将与天然气公司签订统借统贷借款协议,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按照相关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气公司的管控,并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
债等方面的情况,控制资金风险。天然气公司其他股东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按持股比
例对本次借款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与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生效后,公司根
据天然气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向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提款并以统借统贷方式提供给天然气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24年10月10日,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2亿
元统借统贷资金的议案》。为保障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曲靖公司、
玉溪公司的经营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2亿元流动资金贷
款,期限三年,以统借统贷方式提供给天然气公司(期限和利率不变,公司不加收其他任何
费用),再由天然气公司转借给销售公司、曲靖公司、玉溪公司,用于补充经营周转。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持有天然气公司52.51%的股权,天然气公司的其他持股47.49%的股东云南能投资本
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将按持股比例对本次借款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鉴于天然气公司的其他股东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按照关联交易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张万聪、滕卫恒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天然气公司
1、基本情况
天然气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0594879255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念锋
注册资本:壹拾玖亿零肆佰伍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成立日期:2013 年 01 月 08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01 月 08 日至 2063 年 01 月 07 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 276 号 3 楼 304
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的开发;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天然气的销售;燃料油 M100、燃料
油 280、燃料油 380(成品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52.51%) (47.49%)
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6,845.01 481,323.65
负债总额 275,580.44 285,656.78
归属于母公司的
174,850.21 179,643.57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52,867.65 78,860.14
归属于母公司所
-4,951.83 -14,028.05
有者的净利润
或有事项涉及的
— —
总额
3、其他股东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072479647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湘
注册资本:569264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07 月 16 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孵化器管理中心二环西路 220 号云南软件园(高
新区产业研发基地)基地 B 座第 5 楼 524-4-268 号
经营范围:利用符合监管要求的资金开展股权、债权投资及管理;受托非金融类资产管
理;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技术咨询;供应链管理;网站建设;供应链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供应链数据处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综合服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经查询,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
(3)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为天然气公司提供2亿元统借统
贷资金,用于补充其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曲靖公司、玉溪公司经营周转,符合公司天然气
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
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整体风险可控。天然气公
司的其他股东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将按持股比例对本次
借款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与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生效后,公司根据天然气
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向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提款并以统借统贷方式提供给天然气公司。本
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2023年度未向天然气公司提供过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
的情况。
5、经查询,天然气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二)销售公司
1、基本情况
销售公司为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云南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N5A0Y1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聪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5 月 08 日
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新加坡工业园 II-6
号地块云电投电力装配工业基地综合办公楼 2-2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燃气经营(仅限于
城市中生产生活使用、不做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物资
供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工
程管理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天然气销售(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业及国家限定违禁管制品
除外;不得在区内从事限制类、禁止类行业);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天然气公司持有销售公司 10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957.42 12,711.79
负债总额 10,361.75 8,146.60
归属于母公司的
4,595.67 4,565.19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39,324.78 48,425.54
归属于母公司所
17.41 685.38
有者的净利润
或有事项涉及的
— —
总额
3、公司2023年度未向销售公司提供过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情况。
4、经查询,销售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三)曲靖公司
1、基本情况
曲靖公司为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曲靖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MA6K7PH43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俊坤
注册资本:516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9 月 26 日
住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王三屯社区孟家屯居民小组北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天然气公司持有曲靖公司 10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0,097.25 145,538.85
负债总额 109,490.15 113,051.25
归属于母公司的
30,607.10 32,487.60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2,935.28 26,431.13
归属于母公司所
-1,884.57 -2,195.18
有者的净利润
或有事项涉及的
— —
总额
3、公司2023年度未向曲靖公司提供过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情况。
4、经查询,曲靖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四)玉溪公司
1、基本情况
玉溪公司为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2MA6K7NTL3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昊阳
注册资本:2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9 月 23 日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河路玉矿大厦 10 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石油、天然气管道
储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
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天然气公司持有玉溪公司 10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3,918.93 104,090.18
负债总额 85,799.40 84,978.85
归属于母公司的
18,119.53 19,111.33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9,856.93 16,865.26
归属于母公司所
-1,039.92 -2,177.49
有者的净利润
或有事项涉及的
— —
总额
3、公司2023年度未向玉溪公司提供过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情况。
4、经查询,玉溪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三、拟签订的统借统贷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金使用人(甲方):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资金筹集人(乙方):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在不超过该总额范围内,根据甲方实际
用款需求,乙方向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提款并提供给甲方。
2、统借资金来源
本协议项下的统借资金来源于乙方借于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3、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销售公司、曲靖公司、玉溪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补充经营性资金。未经
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协议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4、借款期限
本协议项下借款期限为三年。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提前还款。
5、利息计算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利率同乙方与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所签订借款合同之利率。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自实际借款拨付日开始计息。甲方应在每一结息日向乙方支付自上一
结息日的次日或计息日(含该日)起至该结息日(含该日)之间产生的利息以及于该结息日
到期的本金(如有)。
6、担保措施: 甲方其他股东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对本次借款向乙
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
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守约方在主张权利时
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乙方对甲方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或利息,自逾期之日起(含该日)按协议利率上
浮50%(称为“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对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和逾期罚息,按月
在结息日或者结息日的对日按“(未付利息及罚息×逾期利率×逾期天数)/360”计算计收
复利。逾期15日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要求甲方支付逾
期利息、罚息及复利至实际还款之日。
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资金的,乙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就其违约使用的
借款金额自违约日起(含该日)按协议利率上浮100%(称为“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甲
方不能按时支付的罚息,按月在结息日或者结息日的对日按“(未付罚息×逾期利率×逾期
天数)/360”计算计收复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统借统贷借款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
四、本次财务资助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天然气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曲靖公司、玉溪公司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
理和风险控制,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将与天然气公司签订统借统贷借款协议,在提供资助的
同时将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气公司的管控,并密切关注其生
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情况,控制资金风险。天然气公司其他股东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
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本次借款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与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保证合同
生效后,公司根据天然气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向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提款并以统借统贷方
式提供给天然气公司。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提供2亿元统借统贷资金,是为保障天然气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销售公司、曲靖公司、玉溪公司的经营需求、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求。天然气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曲靖公司、玉溪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天然气公司其他股东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将按
持股比例对本次借款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2024年10月10日,公司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
过了《关于对向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统借统贷资金的决策程序进行审
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向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提供2亿元统借统贷资金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发展需要,天然气公司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可控,天然
气公司其他股东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对本次借款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9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统借统贷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提供2亿元统借统贷资金,用于补充其全资子公司销售
公司、曲靖公司、玉溪公司经营周转,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天然气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曲靖公司、玉溪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
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可控,天然气公司其他股东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将按
持股比例对本次借款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提供2亿元统借统贷资金事宜,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
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258.73万元。
九、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0,1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2.93%。其中,公司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的
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已逾期,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上述委托贷款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小,公司将继续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追偿。
十、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