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广东建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6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60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
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
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4:45;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85 号建工大
楼 1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育民先生;




                                 - 1 -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60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75 人,代表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2,664,046,582 股 , 占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70.958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640,146,70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0.321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3,899,87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6366%,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971%。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结果如下:
    (一)关于广东粤水电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购买人银行
按揭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2,658,812,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5%;反对 4,543,025 股,占出




                                - 2 -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60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5%;弃权 69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修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
理制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2,660,350,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3%;反对 3,445,577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3%;弃权 250,2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重新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46,188,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7%;反对17,171,191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6%;弃权686,6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58%。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重新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 -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60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2,646,650,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70%;反对 16,709,54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72%;弃权 6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李博。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和广东建工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建筑工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