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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光软件: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2024-10-26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4-044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召 开 202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会 的 通 知

    经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定于2024
年11月13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
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1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23号远光智能产业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应选人数
   1.00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人
   1.01     选举任晓霞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秦秀芬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2.00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3.00     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4.00     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
   5.00                                                            √
            案》

   6.00     审议《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0     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上述第1、3、4、5、6、7、9项议案已经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8项议案已经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
    2.上述第1项议案选举两名非独立董事,适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上述第2项议案仅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上述第1、2、3、4、5、9项议案为普通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上述第6、7、8项议案为
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如属于影响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及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23号远光智能产业园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5
    传真号码:0756-3399666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
自理;


                                  3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6-6298628
   联系人:周海霞、刘多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4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远光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
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
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
    1.00                                              应选人数(2)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任晓霞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
    1.01                                        √
             非独立董事
             选举秦秀芬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
    1.02                                        √
             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
    2.00                                        √
             事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制度>
    3.00                                        √
             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制度>
    4.00                                        √
             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提供财务资
    5.00                                        √
             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
    6.00                                        √
             则>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
    7.00                                        √
             则>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
    8.00                                        √
             则>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
     9.00                                               √
               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

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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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3”,投票简称:“远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7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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