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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化学:东方证券关于华峰化学募集项目部分内容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2024-12-2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部分内容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人”)作为华峰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华峰化学本次募
投项目部分内容调整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0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329,024,676股,每股发行价格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99,999,992.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3,292,445.6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82号《验资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投
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已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号                                                     额                 使用募集资金

       年产 30 万吨差别化氨纶
 1                                 436,000.00            277,329.24                 168,630.10
       扩建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产3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其中10万吨已正式
达产。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氨纶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
“年产3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的年产能调整为25万吨,其中10万吨已正
式达产,剩余15万吨尚在建设中(预计自2025年开始逐步投产),全部产能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达到预定可使                     总投资     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规模       总投资额    用状态的日期      项目规模                    状态的日期
                                                                   额

 年产 30 万吨                                   年产 25 万吨
                     436,000    2025 年 2 月                    380,000       2026 年 12 月
 差别化氨纶                                     差别化氨纶

      调整后,该项目总投资额 380,000 万元,大于募集资金净额 277,329.24 万元,
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募集资金少于项目总投资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
解决。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


      近年来我国氨纶行业产能产量都保持较快增长,行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规
模效应和成本优势,持续改建和扩产,导致行业内落后产能面临淘汰,行业集
中度持续提升。同时,随着差别化氨纶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市场对差别
化氨纶产品的消费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将吸引更多生产企业新建差别化氨纶项
目。因此,公司在2021年决定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
      最近两年受需求疲软、供给冲击、原材料波动、预期转弱等因素影响,产
品售价及利润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行业内卷加剧,投资收益率偏低,基于上
述现状,减缓产能建设节奏可以避免大额固定资产投资对公司资金的占用,保
证现金流充足,更加聚焦技术、工艺的创新及储备,提升公司产品盈利水平,
更符合公司现阶段的运营状况。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规模由30万吨缩减为25万吨,全部产能原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为提升生产经营效率,进一步优化生产线布局,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
需要,未来公司将结合实际发展经营需求,综合考量近年工艺技术的发展迭
代,适时对产能建设进一步做出审慎规划。

   (四)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跟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积极协调人力、物力
等资源配置,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
理,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费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多年的积累与发展,公司的技术水平、研发实力也在不断提升,公司
拥有国内领先的集生产工艺研究和产品应用研究于一体的研发、生产与技术服
务体系,对研发及生产中涉及的关键技术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年来,通过
对老旧产能技改提升,优化产线布局,调整产品结构,增强市场应对力,公司
在产能满负荷的情况下持续挖潜,进一步提高产能利用率,巩固增强公司市场
影响力。

   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行业也在不断发展,催生了一些新技术、新工
艺,为了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经营效率,公司将持续积累与提升研
发实力,致力于推动产品的开拓与创新,保障提高产品品质的优越性与稳定
性,助力公司稳居行业技术领先地位,提高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进而提高公
司盈利水平。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内容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调整后募投项目的进展或变化
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内容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内容调整的议
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内容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内容调整事项是根据公司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决定的,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华峰化学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内容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
部分内容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王震、张仲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