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3-06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
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
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
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截止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
量 1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83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3 人。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2023 年,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
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泰科技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
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和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兴华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
管理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兴华所具有证券
相关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的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
管理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
年审工作安排及预审情况的议案》,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人员及时间安排、具体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审计重
点、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考虑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程序和
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
(三)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
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和风险委员会成员听取了
会计师汇报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的初步意见,包括公司的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审计结果,包括初步意见、公司及所属企
业经营业绩情况、预付款项的管理、存货的管理等情况、内部控
制、关联方交易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关注
点等,并与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
议。
(四)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
理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
瑞泰科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预算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2023 年,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工
作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
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对中兴华所在年报审计期间
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中兴华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
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
和义务。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中兴华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开展财务报表和各项
专项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
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及时、准确的完成审计工作,
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6 日